日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管理局人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4万余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宣某采用的作案方式是在各种会议费用支出中报销其个人消费发票,在党费、工会会费的日常开销中报销其个人消费发票(据7月6日《新京报》)。
不过,和现实中某些部门、单位一、二把手相比,宣某的行为可谓“小巫见大巫”。现如今,谁分得清实权人物公务消费与个人消费的界限呢?比如,有人明明荷尔蒙过剩,到歌厅搂着“小姐”潇洒一把,谁敢说他不是为了招商引资?又比如,有人明明是跑官要官,拿公款送礼,谁敢说他不是在“争取上级对某地工作的支持”?这样的消费,不是照样拿到单位用公款报销吗?
之所以出现个人消费由公家买单的现象,缘于公共财政预算不透明。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现象,很可能大面积存在,相关账目根本见不得阳光,更经不起深层追问。因此,不管是公众如何穷追猛打,还是媒体怎样大声疾呼,各地财政预算始终含糊其辞,让人看不明白。
宣某栽了,这是其罪有应得。但这,仅仅是拍了一个小小的苍蝇。我们期待反腐力度更大一些,查一查还有多少官员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让所有的用公款报销个人消费现象都暴露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