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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鹏:“政绩焦虑”逼迫惠民工程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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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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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陕西省南部大巴山区的汉中市镇巴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一些村庄至今没有通公路。今年恰逢镇巴县“交通建设年”,但是多年期盼修路的村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每人要交一千多元集资款。为收缴集资款,村镇干部不仅在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偿款中强行扣除,还强行带走不交集资款者办法制培训班,施以罚站,没收手机、钱、烟等东西,只有写下不交集资款的认错书和限期交集资款的保证书才能回家。(11月12日 中广新闻网)

  村村通公路工程(简称“村村通”)是国家为构建和谐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村村通”又称“五年千亿元”工程,是指国家力争在5年时间实现全国所有村庄通沥青路或水泥路,以打破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解决9亿农民的出行难题。

  就“村村通”建设筹资问题,中央发文指出,“村村通”工程的费用主要是由中央、省、市、县四级的财政来承担,地方财政在出现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动员受益的群众捐资。但是捐资的前提是自愿,绝不允许强行向农民摊派集资,更不允许抵扣农民财政补贴的资金。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就“村村通”工程下发的文件,更是明确写到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修农民愿意修的路,修农民能够受益的路。显然,镇巴县一些乡镇的做法与“村村通”建设的主旨和中央的要求严重背道而驰,让民心工程变成了伤民工程。

  那么,中央惠民的好政策为什么一到下边具体落实就跑偏变形让老百姓寒心呢?中央明明规定村民可以自愿捐资,为什么村镇执行中却下达集资指标搞强行摊派呢?问题到底出在哪了,这一现象仅用行政乱作为就可以解释得了吗?

  其实,在县乡干部行政乱作为的背后是“政绩焦虑”在作祟。问题的关键在于,今年是镇巴县的“交通建设年”。由于上级财政对通村水泥路每公里20万元的补贴政策到今年底将截止,为了抓住时机尽可能争取资金,镇巴县把今年定为“交通建设年”,集中上马了一批道路建设工程。尽管笔者没有看到镇巴县“交通建设年”的相关资料,但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个紧急项目,一定是县乡政府“摆到议事日程”的重要任务,自然也会被某些领导干部当成年度重要的“政绩工程”而着力抓好。

  然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除了争取上级财政资助,本地财政很难再有投入。比如,把泾洋镇全长25.7公里、宽3.5米的松何路铺成水泥路,每公里造价至少42万元,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外,尚有500多万的缺口。米不够可以用水来凑,钱不够有时还真就能憋倒英雄汉。修路资金从何而来?

  村民干瘪的腰包成了海绵里的水,县里把筹资目标盯向了群众。为了建设松何路,镇政府决定三个村的近两千名受益村民集资,最初的计划是每人1700元左右,后根据村民的意见,下调到平均每人1200元,总共203万。除了个别五保户等之外,从小孩、青壮年到老人,都在集资的范围。要知道,当地村民家庭年收入还不到2000块钱,竟要交缴1200元集资款,如何承受得了?

  面对筹资难,面对“政绩焦虑”,县乡干部似乎豁出去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县里出台了把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出资、出力情况与乡村干部奖金、工资待遇挂钩这一“狠招儿”,而村镇干部却用上了强行截留退耕还林补偿款、对不交集资款者办法制培训班和写认错书、保证书的“毒招儿”,目的只有一个,把修路的钱收上来。

  其实,当下小官小僚的直接利益并不是由老百姓直接给予的,而是来自于自己的上司、上级。这样,他们的行为只能指向于真实的利益来源方向(上级、上司),只能为领导服务,欺负老百姓。防止权力蜕变为暴力,实现权力驯化,最根本的还是把政府的超级国民地位降下来,尊重公民权利,还公民的国民待遇,坚持勤政为民。这样,“政绩工程”就会无生存之地,类似“村村通”资金缺口现象,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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