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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泰兴暴力伤害幼儿案二审凶手徐玉元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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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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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昨天上午,江苏省高院在泰州市中院对泰兴暴力残杀幼儿园师生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主犯徐玉元当庭认罪,表示愿死后捐献出自己的器官。徐玉元的辩护律师、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表示,徐玉元虽不是精神病患者,但其性格极度偏执,案发前长期心理病态,生活上缺乏亲人之间的扶持与关爱。她呼吁,全社会应从此案中获得警示,重视人的精神健康,尽快将目前只设立在医院和校园的心理咨询机构,辐射到人口密集的街道、社区。
  听到死刑判决,徐玉元表示愿捐献器官
  “我们也是为人父母的,孩子是我们的心头肉,对徐玉元这种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我们和所有人一样表示强烈的谴责。”徐玉元的辩护律师、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敏、潘明祥表示,徐玉元案发时对多名师生的头颈部砍击、刺戳,手段血腥,影响恶劣。二审上诉前,他们已预料到死刑的判决。
  “徐玉元案发前,曾因干扰妻姐的正常生活、赌博,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又因冒用他人银行卡等被单位除名;后来从事商品直销亏本,他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满情绪,产生了行凶杀人的恶念。”朱律师表示,徐玉元案发前就暴露出心理上的严重缺陷和人格扭曲,属于典型的“心结性犯罪”。
  鉴于徐玉元心理病态,他的辩护律师在会见徐玉元时,对他进行了多次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经过教育后,徐玉元的态度有了改观。一审至二审的庭审中,徐玉元均表示了悔罪,并同意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以减轻自己的罪行。二审听到死刑判决,徐玉元自知后悔已晚,当庭表示愿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向社会赎罪。
  律师建议加强社区心理健康建设
  “要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校园伤害案发生,应重视精神健康。将目前只设立在校园和医院的心理咨询机构,辐射到人口密集的普通居民区。”朱敏律师在采访中表示,她对全国近期发生的多起校园伤害案有过调查研究,发现这些案件的犯罪人大都是常态社会里弱势群体中极端自私偏执的那一部分。他们孤独抑郁,生活中遭受到了一些挫折,自己想不开的事情,又无处倾诉发泄,得不到及时的排解。精神表现方面有的人经常失眠,有的人得了抑郁症,有的人狂躁不安,有的人想去自杀,有的人失去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失去了对这个世界上的人和事的牵挂、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家庭、亲情支持系统出现了问题。他们满怀怨恨而无处发泄,经过深思熟虑后找准了成年人最敏感的神经,即向计划生育年代越来越金贵的孩子们下手,以达到报复社会或仇家之目的。
  “现在大部分心理咨询机构都设在学校或医院,很多需要心理咨询的人不愿意承认有心理疾病,产生抵触情绪,不前去咨询。”朱律师说,“我建议,在居民生活小区、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村镇组建一些专门的机构或组织,由专业人员给人们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及时地和需要心理辅导的人沟通,帮他们排解烦恼,或者是给他们倾诉或发泄的机会,帮他们舒缓情绪,教会他们及时排解烦恼的方式。”
  朱律师建议,在社区建立全体居民的道德伦理、心理健康档案,形成道德伦理、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的长效机制,对于“心理高危群体或者个人”必须有卷宗跟踪调查,并要有突发情况处理预案。
 楼主| 发表于 2010-5-27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泰兴砍人案二审宣判 凶手述四条理由求减刑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04:22  扬子晚报

  为发泄个人生活、工作的不满,泰兴男子徐玉元4月29日上午,手持20厘米长单刃尖刀闯进当地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暴力砍伤幼儿园师生32人(其中29名幼儿),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幼儿园惨案。5月15日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徐玉元死刑。徐玉元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天上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徐玉元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二审法官审理后当庭宣判维持其死刑原判
  二审庭审现场设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据介绍,三名主审法官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公诉方共有三名代表,是来自省检察院的检察员;为徐玉元提供辩护的是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律师。昨天上午9点,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指令,身穿桔黄马甲的徐玉元被带上法庭,庭审正式开始。
  凶徒回忆 行凶时曾有孩子求他:“叔叔别打我”
  在审判长的要求下,徐玉元首先对4月29日作案经过进行了“回顾”。徐玉元说,他砍人是为报复社会。案发当天上午,他6点多就起床了,当时妻子外出“进货”,他写好了“遗书”,还和对门邻居打招呼,谎称自己要出趟远门,拜托对方在他出门期间多照顾其家人。此后,他还给女儿打电话称他要去北方很长一段时间,让女儿多照顾妈妈。记者注意到,徐玉元回忆当时给女儿打电话的情景时,一度泣不成声。做完这一切后,他将家中厨房里一把20厘米长、平时用来剁肉的单刃尖刀藏在一只包内便出了门。徐玉元交代,他之所以选择对幼儿园的孩子下手,是因为幼儿没有反抗能力。他最终闯进了当地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小二班,首先砍伤了该班刘老师,然后从前排座位往后,依次挥刀朝20多个孩子的头顶、面部、颈部、背部砍去。为防止有孩子“外逃”,他还大声呵斥:“不许跑。”徐玉元回忆,当时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在他行凶的过程中,一位孩子曾经央求他“叔叔,别打我”,但他还是砍了那个孩子。最后,他被群众和民警制服。
  要求减刑 陈述四条“理由”,公诉方逐条反驳
  法庭针对徐玉元认为一审对其死刑判决量刑偏重这一关键点,着重进行质证和答辩。徐玉元当庭陈述了他要求“减刑”的四点“理由”:一、他行凶是一时冲动;二、没有致人死亡;三、他认罪态度较好;四、他愿意用下半生对所有受害者进行“补偿”。其辩护律师也认为,徐玉元所犯下的罪行尽管罪不可赦,但不同于福建南平郑民生案刀刀致人要害,徐玉元砍伤孩子主要追求数量,要形成轰动效应,事实上也没有致人死亡,因此请法庭酌情考虑能否判处其死刑缓期执行。
  公诉方随后对徐玉元和其辩护律师的“意见”进行了逐条反驳,首先,从徐玉元写遗书、从南平事件中获得“启发”等多方面考虑,徐玉元行凶并非一时冲动;其次,徐玉元行凶没有致人死亡,是案发后营救及时、案发现场距离医疗单位近等多种因素的结果,而不是因为其手段不残忍,事实上,有的孩子脸上被其砍了10多刀,被缝了100多针;再次,徐玉元尽管认罪,但相比其犯下的罪行,不足以“从轻处理”;最后,公诉方还表示,这些被砍伤的孩子,其遭受的伤害不仅仅是肉体的,其生理的阴影更会伴其一生,“成长的喜悦和快乐,很可能就断送在徐玉元手中”。
  当庭“悔过” 休庭后法庭宣判维持原判
  庭审中,已经认罪的徐玉元在最后陈述时,从口袋里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悔过书”,当庭宣读起来。徐玉元说,他对不起受伤害的孩子以及家属,也对不起家人,是他害了所有的人,他请求得到他们的原谅。如果他被判死刑,家中老人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他请他的家人热爱生命,要好好活下去;如果不被判死刑,他将用他的下半生“补偿”所有的受害者。
  当天上午10点半,庭审主要环节全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半小时。11时许,庭审重新开始。记者注意到,徐玉元重新被押上庭审现场时,眼睛在旁听席间不停地来回逡巡,似乎在寻找其家人以及亲友。“全体起立”,审判长一声令下后,紧接着宣判,徐玉元手持单刃尖刀制造了幼儿园血案,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死刑原判。此判决为终审裁定。记者看到,听到被驳回上诉请求的判决后,徐玉元反应相对平静,其随后被法警带离了法庭。
  本报记者 王国柱
发表于 2010-5-2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蹦了,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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