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回归徐氏
搜索
查看: 103|回复: 1

[动向] 徐明:公司治理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14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徐氏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回归徐氏

×
徐明:公司治理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2010年8月14日,《新财富》杂志在南京召开“新时期公司治理国际论坛暨第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第四届新财富最佳投行颁奖典礼”。上图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2010年8月14日,《新财富》杂志在南京召开“新时期公司治理国际论坛暨第六届新财富金牌董秘、第四届新财富最佳投行颁奖典礼”。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在会上表示:下一步我们可能从三个方面进行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治理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
  以下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演讲实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 徐明:非常高兴来到南京参加这个颁奖典礼,感谢大会主持人给我一个发言的机会,但是我没有做很好的准备,既然是讲公司治理,我想讲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个就是上交所一贯重视上市公司的治理,把上市公司的治理作为上交所公司治理监管的核心工作,交易所从1990年成立以来,资本市场发展比较快那么我们现在呢,从统计到去年年底,我们的这个市值是达到了18万47亿人民币,证券交易总额2009年是44.17万亿,我们的上市公司870家,我们去年的筹资总额3343亿,我们到去年年底的投资者8870万户投资者,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这样一些数据使我们在国际的证券市场当中,在国际的证券交易所的排名当中名列前茅,应该说中国的资本市场取得了重大的成就,这个重大的成就取得和我们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有关系,而良好的资本市场的环境和我们有个很好的上市公司有关系,因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而上市公司里面最重要核心我认为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那么上交所从成立以来重视我们公司治理,到1997年我们加大了对公司治理的研究,1998年我们参加了OECD公司治理的论坛,2005年我们成为了亚洲公司治理论坛的核心成员。那么从2003年开始,上交所每年都出上市公司治理的报告,并且每年举办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论坛,目前已经是第八期了。《新财富》是第六期,已经办了很多期了,与此同时我们在实践当时从2000年开始,上交所颁布了上市公司的指引,这是第一个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文件,这之后我们在对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董秘,独立董事,兼事等都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性的文件,所以上交所在实践当中是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
  第二点我觉得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当中,我们要与时俱进,要强化进一步强化上市的公司治理结构,那么上市公司治理实际上随着实践不断的探索,我个人感觉也在随着资本的市场也在发生变化,具备两个特点,一个就是上市公司治理方面,从原来的管制和强制,逐渐向引领的方向发展,我们原来是有很多强制性的,但是我们后来呢规定了很多示范性的东西,比如说我们讲指引这就是示范的,示范的东西,那么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在上市公司里面,强制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自己也主观的、积极性去做这件事情,所以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标准和示范指引方面文件,这是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对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我们从原来比较零散的,逐渐向系统的宏观方面来进行公司治理,所以我们原来对公司治理的方案可能主要强调他的董事,兼事,董秘。实际上这一点还不够,我们逐渐向众生发展更加全面的,比如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可能都是公司治理的范围和内容,这两个特点是比较明显的。
  公司治理方面可能我们下一步从三个方面,我个人的理解三个方面来做好这方面工作,一个是要建立和完善差异化的监管,对公司治理结构差异化的监管,因为在上市公司里面,上交所是870多家上市公司,有好公司有差公司,有大公司有小公司,我们有100亿市值以上的有200多家,30亿市值的也有,那么对这些公司是不是采取同样的标准,我个人认为不可以,好公司监管相对来说松一点,差公司坏公司要严格监管,这样也是对上市公司来说也是充分带动他本身的积极性,使他向好的方向发展。另外要给投资者,要有一个指引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差的,所以采取一个差异化的,可以在融资、在信息披露、在交易方式可能都有不同,这是一个。第二个的话,要充分的利用市场机制来对上市公司进行公司治理,实际上我们也在这一方面进行一些尝试。比如说我们颁布了一系列的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我们有上市公司治理指数,有180的公司治理指数,还有上市公司责任的治理指数,这些都是用社会化的手段市场的机制来强调公司的治理,我们还颁布了一系列要求更进一步进行信息披露的制度。第三个方面我想在公司治理方面应该是奖惩并用,进一步调动上市公司本身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观联动性,对好的公司我们去奖,对差的公司我们也要惩。公司治理是证券治理是永远的主题,做好公司治理公司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所以上交所愿意和在座的各位一起把这个课题做好,使我们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越来越好,我们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好,的确能够从最大的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0-8-1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的演讲!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向全世界推广中华文化瑰宝徐氏文化的联谊平台 ( 粤ICP备12026633号-3 )

GMT+8, 2024-12-30 02:24 , Processed in 0.155883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