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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以升:我国宏观税负真的实际偏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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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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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说,整体税负水平一直是中国经济最大的结构问题。作为结论,笔者认为,《税减了,为何财政收入快增》一文所引述的专家观点并不完整,所得出的结论“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也失之偏颇 ]
  遥想2005年7月,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发表了“2005税负痛苦指数(TaxMiseryIndex)调查报告”,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负指数”位居第二,这一结果引起了巨大争议。毫无疑问,这一结果是有失偏颇的。但昨天有媒体聚焦讨论的“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的结论,同样会引起大的争议。
  这一讨论基于最新的事实,今年上半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27.6%,远远高于GDP增长,因此人们一直有两个疑问:财政收入为何超过GDP增长?宏观税负水平到底是高还是低?
  应该说,整体税负水平一直是中国经济最大的结构问题。作为结论,笔者认为,《税减了,为何财政收入快增》一文所引述的专家观点并不完整,所得出的结论“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也失之偏颇。
  该文的论据,是引用IMF关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在公共财政收入之外,还加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以此计算的2007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4%,这一数据大幅低于24个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45.3%),也低于29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35.5%),低于53个国家平均水平(39.9%)。
  但这一数据以及结论是明显偏颇的。
  其一,该文计算的政府收入依然不够完整。
  根据OECD对政府收入的定义标准,一个更完整的政府收入框架“大财政”,包括“狭义税收收入+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土地出让收入”。
  有说法认为,政府在获得土地出让金时,同时给市场提供了土地资产,因此土地收入不属于纯粹税收分享性质的收入,因此不计入。但这一说法实际上并不成立,比如政府出让国有企业股份,获得收入,这依然可以计入政府收入,其性质是一致的。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郑新业所做的一项研究,在OECD标准“大财政”口径之下,我国税负2000年就达到22.43%,2005年增长到32.32%,2006年为34.8%。在2006年,美国这一比例仅为28%,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0.5%。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已经大幅高出。
  即便是不考虑土地出让收入,2007年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也达到了27.2%。这两种计算方法,都大幅高出《税减了,为何财政收入快增》一文所指出的比例——2007年仅为24%。不过这一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因为很多人士过去一直用狭义口径来衡量税负,这一口径在2006年大约只有18%。
  其二,我国税收的收入结构迥异。
  在税收收入中,我国税收中的商品和劳务税比例超过50%,要远高于美国的18.3%,以及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32.3%。而我国社保收入、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则大幅趋低。中国财产税(5.1%)大大低于美国(13.4%),当然,美国的财产税是高于OECD平均水平的(低于10%)。
  其三,不能只看收入,还要看支出。
  世界上税负比例最高的国家,是以丹麦、挪威等为代表的高福利国家。在这些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中,以丹麦为例,2007年政府支出的社会性支出(含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住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71.6%。另外一些发达国家,比如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美国也分别高达70.8%、68.5%、61.9%、66%、58.4%。而我国这一比重非常低,我国政府支出的大头是政府投资、行政开支等。中国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教育支出近年的平均水平分别为17.3%、8.6%、2.9%,累计不足30%。
  其四,我国政府收入已连续多年快速增长。
  从1998年到2007年,我国“大财政”框架下的宏观税负水平从16.3%提高到了27.2%,相比于GDP增长,可以说这10年的政府收入增长非常迅速。
  以美国来看,美国的宏观税负从1975年的25.6%,上升到2007年的28.3%,32年间只上升了2.7个百分点。而中国短短10年时间的上涨速度是惊人的。中国这种短期来看不可逆转的快速增长,将导致无论哪种计算方法得出的宏观税负水平,都将很快超出更多发达国家。
  要知道,政府收入是国民一次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的分配关系中,政府收入长期高速增长,是居民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占GDP比例多年持续下降的原因之一。所谓“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等关于国民收入分配的讨论,都将绕不开政府、居民的一次分配关系。
  (作者系本报评论部主任)
发表于 2010-8-2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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