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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建设幸福广东,政府工作是关键。”省政协委员徐远通提交提案称,应建立科学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考评体系,并通过服务问责制、服务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等,确保政府优质公共服务理念落到实处。 徐远通表示,广东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与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服务质量未尽如人意。前不久,广东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2010年广东省地方服务性政府建设系列调研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全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得分64分,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并且比上年还降低了2.89分。 “从报告可以看出,社会保障仍是公共服务的短板。”徐远通说,在社保所包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就业保障等七方面中,多数得分不及格。 因此,徐远通建议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要进一步明确省级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 另一方面,凡是能通过合同、协议等创新方式委托社会组织、企业参与的,都应当尽量放开,通过市场购买服务,按非盈利机构管理和运行,努力扩大公众认同度,支持公民参与社会领域的公共事务。 为了激励政府更加关注公共服务,他还建议建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考评体系,引入外部考评机制,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进行考评。绩效评估主要评政府公共服务方面该做的事,评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程度,政府越位、错位的工作不能纳入绩效范畴。通过服务问责制、服务绩效管理和奖惩制度、公共服务质量的自我检测和社会监督机制等,确保政府优质公共服务理念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