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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圣居:谁才是抗日英雄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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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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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的《羊城晚报》报道:“2005年,当年经历过四行仓库保卫战的杨养正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同为‘八百壮士’之一的杨根奎看到也尝试着找到金堂县相关部门希望落实自己的养老金问题,但他得到的答复是:‘那你只有去台湾找国民党给你落实政策。’”
  好一句“那你只有去台湾找国民党给你落实政策”! 我为这样愚昧无知的话,感到震惊!在我看来,只有流氓无赖般的人,以竞争的意识才可能说这样的带有讽刺和挖苦的话。而如今的现实,此话不是流氓无赖说的,而是一个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口中说出的。这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作为九十高龄的杨根奎,没有医疗保障,没有退休金。他也不是无理取闹,作为民族抗日英雄的他,看到杨养正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报道,觉得自己也能够被社会和国家认可,才去尝试着找到县相关部门去咨询,而该部门的一个不作半点思考的随便的一个不负责的回答,不仅寒了抗战老战士的心,也伤害了全国老百姓的心。
  人民财政为人民。在这事上,能够支配国家财政资金的金堂县相关政府机关,是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为民做主的“裁判员”。而如今,该相关部门的回话的意思好像是从自己身上掏钱似的,这也道出了“他们就是一个法盲”的真话,不懂得“裁判规则”,愚昧无知地以“运动员”的口气来回答来进行“裁判”。人们不禁要问: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在学法律,在学国家的相关政策?不学法又如何为老百姓办事?又如何当好老百姓的“裁判员”?
  作为一名老百姓,我为政府中混进这样的“法盲式”裁判,感到愤慨。法盲岂能当“裁判”!为政府机关中混有如此法盲般工作人员而感到痛心!
  该新闻报道,同时也向广大公众暴露了一个事实:普法宣传下的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是办事员,根本就不懂“执政为民”的精神,也不懂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
  我们知道:替“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府机关,是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者,是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执行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在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的前提下,才能够提升业务能力,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部门的职责,才能够做好“人民利益”的“裁判员”,才能够更好地完成“执政为民”使命,才能够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
  “法盲”是当不好“裁判”的。我们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该到学习法律法规和文件提升业务能力的时候了,只有自己懂法律懂政策,就不会无法无天,更不会贪赃枉法去“腐败”。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法盲”当“裁判”的笑话,才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才能够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够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才能够真正地更好地“执政为民”!
  相信,我们的抗战老战士,我们的抗日英雄,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待遇的。因为,老百姓就是你最好的“裁判”。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圣居
发表于 2011-1-24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让人寒心
发表于 2011-1-24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清事实,还以历史本来面目,是政府工作人员的本职。遇到问题如此回答的这个‘人’,是以民为本的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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