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回归徐氏
搜索
查看: 256|回复: 2

[地方] 草根律师徐君如情暖弱势群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1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徐氏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回归徐氏

×
2011-05-11 10:27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姚虔之
20110511102727868830.jpg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姚虔之) “这是一位扬州好人!”昨天上午,国家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视察时,遇到一位带着残疾人到中心寻求法律援助的退休职工,她就是徐君如,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她再熟悉不过了。她不是专职律师,但13年来却免费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化解矛盾纠纷,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得知徐君如的感人事迹后,吴爱英表示:“我们中国需要多一点像你这样的人。”

  十三年,她为弱势群体打赢十八场官司

  “花这么多时间、这么多精力去帮他们打官司,图的是什么?不图钱,不图名,为的只是能让更多的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权益。”――徐君如

  昨天下午3点,58岁的徐君如像往常一样,带着水果,来到市一院西区医院的十五楼病房,看望一位叫金恩红的聋哑女子。上午,徐君如正是为金恩红的事情走进法律援助中心。今年1月,金恩红因为车祸受伤,遭遇赔偿难,因为家庭贫困,她根本请不起律师,眼看就没钱治疗,她的婆婆卞小芬急得直流泪。这一切,正好被路过的徐君如看到。“我带你去寻找法律援助。”了解事情的经过,徐君如一口答应下来。从此,徐君如经常赶到医院照顾金恩红,风雨无阻。

  “这些弱势群体需要维护的,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心理自尊。”在徐君如的帮助下,金恩红不但医药费有了着落,对生活的态度也积极起来。“谢谢你!”她用手语感谢着这位陌生的好人。

  像这样的场景,在徐君如的生活中,出现过无数次。13年来,她义务为弱势群体打赢18场官司,解决、协调了无数矛盾。在弱势群体眼中,她就是一名草根“律师”。

  助人维权,源自于十三年前的一次约定

  “看了那么多书,拜了那么多老师,从一个‘法盲’到了解法律,我应该把我这些年学的东西拿出来,回报社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徐君如

  在扬城各级法院,徐君如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对这位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的草根“律师”,法官们和作为“对手”的律师们都充满敬意。可谁能想到,十多年前,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门外汉”。1998年冬天,李典镇的残疾人严兴华找到了她的邻居徐君如,当时的严兴华已是胃癌晚期,生命时日无多,可他放不下的,是自己年幼的孩子。“他流着泪跟我说,包工头还欠他两万多元的工资,希望我能帮他要回来,作为遗产留给孩子。”徐君如回忆道,看着老严的泪水,当时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徐君如硬着头皮答应。

  想要回老严的工资,就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可当时的徐君如对于法律一窍不通。“既然答应帮人了,就一定要做到。”于是,她开始学习法律知识,别人打麻将、喝茶时,徐君如窝在图书馆学习。不仅学习书本,她还拜一些律师为师,熟悉法律程序。几个月后,当徐君如打赢官司,将老严的工资拿回时,老严已经去世,她将这笔钱如数给了老严的孩子。

  帮助老严后,徐君如并没有停下来。她发现像老严这样的弱势群体想维权异常困难,于是,徐君如走上了替弱势群体打官司的道路。

  恐吓、威胁没有挡住她助人维权的脚步

  “我都一把年纪了,恐吓什么的我都不怕,能够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我很欣慰,这个社会毕竟是需要温暖和阳光的。” ――徐君如

  在官司中,总有赢的一方和输的一方。由于常年帮助弱势群体,徐君如触犯到了一些人的利益。今年1月,徐君如帮两位残疾人维权,与一位浙江老板打官司。可随之而来的是一些社会人员的恐吓,这些人甚至在她的家门口泼红油漆,划坏她儿子的汽车。可徐君如毫不退缩。“我相信,正义总归是会战胜邪恶的。”徐君如表示,这些人的做法更坚定了其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决心。

  13年来,为给弱势群体维权,徐君如仅电话费就花掉数万元,替他们交纳诉讼费数千元,同时拿出近万元慰问弱势群体,几乎是她退休工资的全部。除了金钱,徐君如付出更多的,则是13年的美好时光,本该在家颐养天年的她,却选择为弱势群体维权奔波。

  在金恩红的床头,徐君如告诉记者,只要自己还有精力,她会一直帮下去。“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帮更多的弱势群体赢得法律上的公平。”

  编后

  要有一点精神追求

  人活着是要有一点精神追求的。支撑徐君如坚持13年的,正是一股扶危济困的精神头。

  判断一个城市的文明素养、文化底蕴,也常常可以从精神追求中考量。在徐君如身上,在像她这样的一群“扬州好人”身上,无不怀有这样一种公共情怀。如此高尚的情怀,极大地丰富了扬州城市精神的内涵,成为我们这座城市最可宝贵的文明坐标、精神亮色
发表于 2011-5-1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法律尊严的人。
发表于 2011-5-12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像她这样的人太少了。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向全世界推广中华文化瑰宝徐氏文化的联谊平台 ( 粤ICP备12026633号-3 )

GMT+8, 2024-12-26 02:08 , Processed in 0.200226 second(s), 13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