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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永光:河南宋基会公益医保实为私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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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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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设计,假如是一个保险公司做的,或者是一个商业注册的社会企业设计的项目,可以说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创新,但由公益基金会操作,就有违规之嫌。”
【财新网】(记者 蓝方)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下称河南宋基会)以公益医保、投资换捐赠的模式筹款,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对基金进行投资,最终以投资收益维持公益项目的运作模式,引起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
“公益医保”是河南宋基会独创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特征是将医保受益与“限定性捐赠”捆绑。除了赤贫群体,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了贡献——即向河南宋基会进行限定性捐赠的个人,也可自己享受或指定他人享受公益医保待遇。具体运作模式乃是,捐赠人捐赠一万元后,可享受200~300元的“资助金”和一次免费体检,如果生病到医院就诊后可享受一定的医疗费用减免及相应的保险赔付。
尽管河南宋基会否认捐赠人捐赠一万元后将返还本人,但财新记者获得的多项信息均指向公益医保的“还本付息”。河南宋基会通过此种模式募集到大量“限定性捐赠”,进而进行投资运营活动。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认为,河南宋基会的“捐款”主要来自“公益医保”的收入,这不是公益性质。
他说:“我注意到,河南宋基会确实做了一些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医保的公益资助,他们设立“公益医保”的初衷也包含通过有钱人的参与,形成资金池,以其资金增值收入为困难群体服务的初衷,因而项目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
但他同时强调,由基金会收取“公益医保捐款”,对于一个公益慈善组织来说存在着硬伤。首先,公益捐款不能用于捐款人直接受益。按照河南宋基会“公益医保”的规定,捐款人可以获得包括现金在内的诸多利益回报,这就不是公益性质,而是私益性质了。再者,捐款人一旦把钱捐给慈善机构,取得免税发票,这笔钱就成了社会公共财产,那是绝对不能退回去的。而从一些资料显示,这笔“捐款”一年后还可以退还给个人。河南宋基会每年有那么多的捐款,超过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公募基金会的好几倍,我相信这是“私益”因素在起作用,而不是他们有超强的公益劝募的能力。
他表示,这个项目的设计,假如是一个保险公司做的,或者是一个商业注册的社会企业设计的项目,可以说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创新,但由公益基金会操作,就有违规之嫌。-
发表于 2011-9-10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
发表于 2011-9-11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军长:公益之举,这其中是——大有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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