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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云梦县“打黑第一案”宣判 团伙头目徐某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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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9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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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记者许应锋 通讯员通讯员刘美兰、李浩)9月9日,“云梦打黑第一案”一审宣判,判处该县黑社会性质组织“老大”徐某有期徒刑12年,另有10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相应刑期和处罚。
  至此,一个长期称霸一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云梦县被彻底剿灭。
  9月15日下午,云梦警方介绍,36岁的徐某是云梦城关人,从2005年底起,他勾结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开始频频涉案,逐渐形成一个组织严密、赏罚分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成员达22人。
  该犯罪团伙通过各种手段敛财,配置专车成立“交通稽查队”,发现过往外地车辆“违规带客”,就地砸车打人;逼迫客运站每月上缴“交通稽查费”,至案发共计100余万元。
  开赌场“抽头”、“放码”,强揽工程,也是该团伙聚财的重要手段。自2006年起,徐某及手下在云梦县伍洛镇、城关镇等处开设赌场,仅2006年就获利20万元。
  在充足的经济条件支配下,以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成长壮大,该组织豢养打手,培植新人,牢固地形成了以徐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体系,长期危害乡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引得当地百姓怨声载道。
  获悉此情况后,2010年5月26日,云梦警方成立了由湖北省公安厅下派领导挂帅的侦破专班。2010年7月2日,徐某等3人游泳时被民警抓获。随后,该团伙其它成员相继落网。
  据法院审理判定,以徐某为首的犯罪团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犯包庇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涉案29宗。
  该案首犯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犯包庇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责,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该团伙另10人11年至3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参加黑社会组织者也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发表于 2011-9-1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徐晓夫 于 2011-9-19 20:25 编辑

愿其做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好人。
发表于 2011-9-19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如梦。
发表于 2011-9-19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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