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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云鹏:打人一律开除,城管也挺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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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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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北京市环境秩序整治总结表彰暨明年工作部署会召开,北京市政府成立环境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刘敬民副市长任组长,明年将完成100个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的目标,使全市环境达到“奥运标准”。副市长刘敬民表示,城管人员打人将一律开除。(据2011年12月24日《新京报》)
  如今,在一些大小城市里,城管打人,已经不再是新闻了,市民早已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各种悲剧面前,人们都在苦苦的追问:城管为什么敢打人?城管为什么有胆量打死人?城管打人或打死人的事件为什么时有发生?
  有些事情,就是话糙理不糙,尽管话说得很难听,但它是真理,让人心里服气。这里,本人想问刘副市长一句:假如是狗咬伤人了,是杀狗出气呀,还是约束其主人严加管控,杜绝狗再次咬人呢?想必刘副市长不会选择前者。
  当然喽,无论是什么原因,城管打人肯定违法,也必须接受处罚。但是城管打人将一律开除,也未免太简单从事了,甚至只是让城管当替罪羊。这种处理方法无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可能导致城管暴力呈泛滥之势,不分时间地点,不论对方高低贵贱,只要有碍于他们执法行动的,就无法无天,一概打之。
  其实,城管也是人,他们多数是处在社会底层为谋求基本生存权利而拚争的人,是爹娘养大有儿有女血肉健全的汉子,也是文化程度不高且收入较低的人。在这个拚爹的时代里,假如“我爸是李刚”,他们有谁肯干这种低贱的差事呢?
  令人不解的是,他们一穿上城管制服就彻底变坏了,仅仅是因为手中特权在握吗?恐怕不完全是,甚至说是根本就不是。在中国社会里,没有管理权力的政府部门凤角麟毛,整天直接与市民打交道的就有工商、税务、交警等等。我们不排除这些人也会有行使特权的冲动,但他们却极少有人敢撒野,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靠纳税人供养,得罪了纳税人等于自砸饭碗,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因此,再有匪气霸气也得憋回去、忍着。
  问题出在下边,责任常常在上头。事实上,城管动辄施暴打人,是城管的悲剧,更是城市管理的悲剧。从表面上看,城管人员的胡作非为只是城管队伍本身素质的问题,但从深层次看,城管队伍的野蛮粗暴还是来自政府领导城市管理方向上的偏差,来自城管队伍负责人的暗示与纵容,来自监督制约上的不力,也来自城管体制上的弊端。真正应该认真反思的是我们建立城管队伍的指导思想、城管队伍的合法性以及城管执法的行为理念。
  记得网络上流传过一部《城管秘笈》,其中有“采取反暴力抗法的布局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阻止动作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曾让人瞠目结舌,舆论一片哗然。
  消除城管队员身上的匪气霸气,需要在城市的角角落落都真实荡漾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浓浓风气,政府部门都能够殚精竭虑地“经营城市”,一切为了市民,一切服务市民,一切为市民着想,这样城管打人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如果每个居民区都有免费的摆摊场所,小商小贩还会跑到人来人往车流不息的街路边做生买卖吗?假如大小超市商场的摊位收费低廉适宜经营,又有谁愿意风吹雨打地蹲在马路边提心吊胆摆摊呢?否则,摊贩为取生存与城管为保饭碗而引发的争斗必将不停地上演着,这是社会强加给城管的。解决城管打人问题,应首先解决好城管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体制问题。
发表于 2011-12-27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可冤枉的,就不该打人。
发表于 2011-12-27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打人能解决问题,那么好吧,当无权、无势、无钱的平头百姓利益收到侵害时,为了维权,也都联合起来,向侵害他们的人开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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