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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死囚复活案续:湖北高院正尝试对徐浩进行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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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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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徐卫 于 2012-3-20 09: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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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记者 刘虎 发自湖北襄阳
  3月1日,湖北省襄樊监狱,38岁的“杀人”囚犯徐浩向监狱方递交了一份申请。申请内容为会见记者。10多天以后,徐浩的老母赵克凤从监狱管教人员处得到的答复是:监狱不是一般公共场所,会见需要获得政府和法院的同意。迄今还没有记者见过徐浩。
  徐浩从狱中读到了一些有关他的报道,急于向记者们诉说自己的案情和冤屈。
  去年9月20日,《新快报》首次披露这名教师1997年被初中同学张文华在杀人潜逃途中举报为“共犯”后锒铛入狱。
  确认徐浩“杀人”的证据被国内多位法学专家和知名刑辩律师认为不足以认定——仅有张文华的来信、另几人转述的张的讲述、一个没有指纹的刀鞘、一个证人在案发半年后的照片辨认。法庭认定的作案时间、地点、经过、动机等也均自相矛盾。徐浩在法庭审理和服刑的十余年间一直没有认罪,喊冤不止。
  而今,半年时间过去了,湖北省高院正在研究让徐浩“早日出来”的可能性,有襄阳政法系统人士也向《新快报》记者揭秘了该案隐情。
  知情人士讲述与徐浩家人及各种法律文书相印证,向我们还原了这件“杀人”错案如何发生、怎样发展,以及在经媒体披露前走过了一些怎样自我修复之路的全过程。
  襄樊中院曾准备判徐浩无罪
  “徐浩很可怜。”一名政法内部人士说,此案审理中因证据不足,1998年3月原襄樊市检察院交公安退查;再次审理后,1999年3月检察院又决定撤诉。“因为襄樊市中级法院就不同意判,认为证据严重不足,要判只能判无罪。”
  但令人疑惑的事实是:襄樊市检察院再次以同样证据起诉,1999年4月19日徐浩被判处死缓。
  为何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坐下来进行协调,给协调下来的结果。”这名知情人士说,徐浩被判有罪,并非襄樊中院本意。
  据徐母赵克凤回忆,案子在襄樊中院没判决之前,她曾去检察院喊冤。有检察官给她说:“这案子谁也判不了徐浩,谁也放不了徐浩。因为凶手没有落网。”据称,检察官还告诉她,遇害者李峻的母亲曾多次到政法机关的办公场所地上打滚,哭喊着要求严惩凶手。
  1999年6月25日,徐浩案经湖北省高院终审裁定予以维持。
  杀死李峻在逃的张文华于2002年6月6日因抢劫罪在宜昌被执行了死刑,从被宜昌警方抓住到临死前,张文华用的都是表哥唐建敏的名字。那么,宜昌公检法机关于何时及如何知道杀掉的不是“唐建敏”呢?政法知情人士给我们解开了谜底。
  上述知情人士说,河南省淅川县的真唐建敏及其家人在收到宜昌中院的死刑文书及领尸通知后,本不以为然,因为这并不妨碍唐建敏活着。但在两三年之后,唐建敏却不得不去往宜昌——他的户籍被注销了,外出打工极为不便。他要求法院恢复其户籍。
  唐建敏找上门来,那被杀掉的是谁?
  办案机关傻了眼。根据唐建敏提供的“可能是其表弟张文华在使用其姓名”的线索,宜昌市公、检、法机关各派出一名领导副职,前往襄樊调查。
  经查阅有关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比对及文检鉴定,最终确认:被执行枪决的是在逃杀人犯张文华。
  “襄樊市政法机关因为协助调查,知道了张文华已死。但是他们并没有把这个重大的信息告诉徐浩及其家人。直到数年后,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快要退休时,徐母才从其口中得知。”知情人士说。
  政法委书记
  曾打算放出徐浩
  2005年初,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余新民改任襄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余在任期间实行大改革,大规模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将市区各道路划分区域,实行24小时网格化巡逻制度。实现110接出警即时化,现场快速处理机制,严厉打击街头两抢一盗犯罪,一举将襄樊广为全国诟病的街头发案率降低到最低水平。他后于2007年调到**刑侦局,但至今在襄阳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刑侦专家的余新民也关注到了徐浩“杀人”案。
  前述知情人士说,余新民看了徐母的上访材料并调阅全部案卷后,确认这是一起错案,随后亲自带着四五人驱车300余公里,赶往当时关押徐浩的汉阳监狱。
  “余新民是打算想办法让徐浩回家的。虽然他不能左右判决,但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只要徐浩表示认罪,出去不闹事,就能将其转为保外就医。”这位干部说,让余新民没有想到的是,交流进行了两三个小时,徐浩竟一言不发,也不作任何表态。
  这位干部猜测,可能出于对徐浩“现在一言不发,出狱后则面对摄像机镜头大声喊冤,称遭到刑讯逼供”的“不确定判断”,余新民认为风险太大,放弃了原有想法。但余仍然想了其它办法来帮助徐浩。“他让协调把徐浩转回襄樊服刑,这样离家近,亲人可以来多看望。他还让监狱干部在生活上多照顾徐浩,说他可能是无罪的。”
  “高院说经过多次多级复核,此案很难纠,但也还是承认案子有问题的。”该干部说。
  襄樊监狱狱政科曾科长去年接受《新快报》采访时证实,徐浩曾长时间处于精神病的“亚木僵”状态,非常严重地把自己封闭起来,可以几个月一句话不讲。赵克凤告诉记者,2004年最高法院也曾派员找到狱中的徐浩,对案件进行核查,徐浩同样一言不发。
  “徐浩不说话,那些证据也不会说话?”徐母认为,不能仅凭人说话不说话办案。
  徐母同时向记者证实,在2005年或者2006年夏天,一个周六的晚8时多,余新民确实接见过她,是因为白天接访人太多,安排的专门见面。“我说我儿子冤枉,余书记说:‘你儿子不冤,我也不会去汉阳监狱了!’”
  2007年5月,徐浩被转回襄樊监狱。“省监狱管理局的人问我:你是咋搞的?刚刚人家拿两万块钱想来活动,都办不了呢。我知道是政法委给办的,我说:我不感谢,离家近,去看得多,眼睛都要哭瞎。”徐母说。
  余新民现已调任**第三研究所党委书记。3月15日,记者试图了解他对徐浩案的看法,他通过办公室人员回复说:自己不是办案人员,希望记者去到办案单位,找到具体经办的人员了解情况。
  从没认罪还两次获减刑
  2003年5月28日,湖北高院裁定对徐浩减刑,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2006年,湖北高院再次裁定,将徐浩减刑为有期徒刑20年。
  在2003年的减刑文书上,执行机关襄樊监狱提出罪犯徐浩“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并获3次季度表扬。”建议法院减刑。湖北高院同意依法应予减刑。
  赵克凤说,儿子一次也没有认罪,这减刑裁定就是最好的证明。“判死缓的犯人一般都会在到期前几日提出转为无期的减刑申请,法院审核通过后就不再杀。2001年4月19日徐浩的死缓考验期就满了。可他根本就不认罪,也不申请减刑。这样捱了两年,监狱实在没辙了,才帮他办了减刑。”
  对于第二份减刑文书,赵克凤说,同样是监狱好心给办的。“他没有杀人,却要坐29年牢。熬到2026年刑满释放都52了,不知道那个时候我还在不在?”现年66岁的赵克凤忍不住心酸。
  基于儿子的精神疾患等,赵克凤曾数次提出来进行保外就医,但均未获得准许。
  2007年,原襄樊市政法委等在赵克凤所在的襄阳20中就徐浩案开会。据一位参加了该会的干部回忆,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在会上宣称,由于徐浩拒不认罪,保外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只要)现在承认杀人,(我们)现在就放人。”
  而据赵克凤转述,会见时儿子经常告诉她说“妈,他们冤枉我,说我杀了人。我要承认了,我还是个人吗?”
  湖北高院正尝试
  对徐浩进行假释
  襄阳市政法系统知情人说,政法机关确实尝试过对徐浩案进行纠正,希望低调处理,但因为吃不准,害怕徐浩出了监狱后闹出更大的动静,最终放弃。直到去年相继被新快报、新华社、南方周末、凤凰卫视等媒体曝光,成为轰动全国的大新闻。
  “冤案既已大白于天下,就应该纠正。”这位知情人认为,采取“鸵鸟政策”有害无益。“很多司法机关人士经常谈到司法权威不高,对此很是不满。但其实不是别人,正是司法本身造成了这种局面。错案得到纠正,司法权威自然就起来了。”
  据襄阳20中校长雷俊证实,在上月,当地党政已经让监狱带徐浩去武汉瞧病,然后视检查结果确定徐浩往何处去。
  “法院能落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就不会喊冤多年了。”赵克凤提出:对法院最低要求是儿子回家,往事不咎。
  3月14日,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派车将赵克凤送往湖北省高院进行协商。赵跟负责接待她的吴义文等两位法官讨论了“让徐浩早日出来”的可能性。
  “吴义文法官说:徐浩案2004年最高法下了结论,我们无权管。省高院只能帮你根据徐浩服刑期过半,和襄樊监狱商量办保外就医或假释。”赵克凤对新快报记者说,高院承诺4月5日给答复。也许徐浩不久就能回家了。
  3月16日,新快报记者联络湖北高院宣传处副处长程勇,询问打算如何处理徐浩案,是否会以变通方式放出徐浩。对方未予回复。
  湖北死囚复活案大事记
  1997·7·26
  ●湖北省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尸体被发现。潜逃中的张文华给警方写来两封举报信,说李峻是他和徐浩共同杀害。
  1997·7·31
  ●襄樊市迎旭小学教师徐浩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后被逮捕。张文华写给警方的举报信和徐浩供述中提到的凶器,没有一件被找到。
  1998·12·9
  ●襄樊市中级法院开审徐浩案。徐浩称,被捕后,他遭到刑讯逼供,供词都是“刑警队自己写好的……不签不行”。辩护律师董文高提出:作案时间、地点、过程、动机等,供述与证人证言及物证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1999·3·19
  ●因证据不足,襄樊市中级法院裁定:准予襄樊市检察院对徐浩撤诉。
  1999·4·19
  ●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法院重新开庭,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决徐浩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6·25
  ●湖北省高院针对徐浩的上诉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襄樊中院判决。
  2001·8·19
  ●张文华因在湖北省宜昌市多起抢劫作案,被警方抓获。但张文华交代自己叫唐建敏,唐建敏是张文华表哥,张文华还隐瞒了此前自己杀人在逃的罪行。
  2002·6·6
  ●张文华以抢劫案的罪行,并以表哥唐建敏的身份,在宜昌被执行死刑。而此时,真唐建敏还活着。但两三年之后,真唐建敏却不得不去往宜昌——因为他的户籍被注销了,外出打工极为不便。他要求法院恢复其户籍。
  2004
  ●一直为儿子申冤的徐浩父亲徐新玉因脑溢血去世,徐母赵克凤继续上路,多次前往北京、武汉等地要求重审此案。湖北省委政法委也曾向襄樊市委政法委发函,认为该案“确实存在证据不足……可谓错误百出”,要求该委督促襄樊中院重新调查。
  2005
  ●宜昌市公检法到襄樊调查张文华真实身份,这时,人们才发现,徐浩案的举报者张文华已经被枪决,但警方从未主动通知过徐浩。
  2008·8
  ●徐浩母亲赵克凤偶然得知张文华已死,便委托律师调查,并向湖北省检察院反映。一年后,她等到回应:张文华确已冒名“唐建敏”犯罪2002年在宜昌被枪决。
  2011·9·20
  ●新快报以《湖北一“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报道了此案,成为轰动全国的新闻。
  2011·9·12
  ●法律学者及刑辩律师徐昕、洪道德、王琳、韦峰、迟夙生、周泽、郝劲松、房立刚、曹星等认为证据不足,呼吁立即重审徐浩杀人案。网友成立“徐浩冤案关注团”。
  2011·9·23
  ●湖北省高院公开回应报道称,唐建敏抢劫一案获悉系张文华冒名的情况后,没及时更正,将立即更正法律文书,并引以为戒;对徐浩故意杀人一案,则经原襄樊市中院一审、湖北省高院二审及几级法院多次复查,“均有明确结论”。
  2012·3·14
  ●湖北省高院法官对赵克凤说,将想办法让徐浩走出监狱。

发表于 2012-3-20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都没有弄清就关了十多年,这是我们应面对的法律吗?
发表于 2012-3-20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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