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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炳涛:面对患者,医生没有害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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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0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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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徐卫 于 2012-7-20 08: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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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舒城县70多岁老人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后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急诊医生称需要先做彩超,但彩超室女医生称“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建议先送胸外科检查,几经延误,马运年病情加重不治身亡。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死者亲属近10万元。(7月19日《新安晚报》)
  负伤老人很痛苦,女医生却羞答答,“男女授受不亲”的顾虑超过了对伤者的同情,于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就此上演。生命无价,再多的票子都换不回逝去的生命,相对于金钱上的赔偿,医院更需要做的是反思,以从根本上杜绝悲剧重演。
  无疑,圣洁的白大褂并不适合涉事女医生。怕羞是人之本性,也是天赋**,一如人会怕脏、怕累、怕死、怕麻烦。但人在选择某个赖以糊口的饭碗时,必然要让渡某一项权利,克制某一种性格,以换得劳动报酬,并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服务。所以当从事职业劳动时,环卫工人不能怕脏,建筑工人不能怕累,警察不能怕死,客服人员不能怕麻烦。至于医生,便不能怕羞。涉事女医生羞于见到负伤老汉的下身,说明她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不适合医生这个职业,长久呆下去只会危害更多的患者,并让自己活得不快乐。
  一名合格的医护人员,一旦站在自己的岗位上,眼里应该只有患者,没有男女。要说害羞,也应该是患者害羞;面对患者,医护人员并没有害羞的权利。在诊疗过程中,他们即使有这方面的顾虑,也应该是想办法避免患者害羞,从而顺利完成救治的目的。
  当然,“害羞的女医生”在同行那儿估计也是个笑话,如此不专业的表现毕竟不多见。去过医院烧伤病房的人大都知晓,里面往往有些几近全裸的伤者,男性下身裸露在外是相当正常的事情,来来往往打针、换药的女护士都从容不迫,从未听说有人因怕羞而拒绝服务。至于为异性患者导尿、抠粪便等工作,许多医护人员也都干过。上溯到医学院校,从理论教育到实践学习,老师也都会刻意引导学生消除这方面的羞怯,涉事女医生是否上过解剖课,是否合格毕业,如何拿到的执业资格证,如何通过的医院录取考核,真的很令人生疑。
  所以说,单纯谴责涉事女医生并无太大意义,更应该看到的是医院在用人方面的漏洞。医院招聘黑幕并不是个新话题,尤其表现在公立医院。涉事女医生是否凭真本事进入医院外人无从知晓,也不好妄加揣测,但就其缺乏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来看,医院在用人考察方面起码不够严谨。
  医院用人非同小可,放在其他单位,滥竽充数者至多会白费工钱,但在医疗行业,足以要命。不管是舒城县人民医院,还是其他医疗单位,都应该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否则一旦出事,不仅需要拿出大笔钱财赔偿,还加剧了医患矛盾,害人害己。

发表于 2012-7-2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一个另类,这是草菅人命的犯罪行为。
发表于 2012-7-2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正经,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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