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回归徐氏
搜索
查看: 362|回复: 3

[评论] 徐剑锋:雷同的道歉书有何歉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徐氏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回归徐氏

×
583_1373499720.jpg
朱慧卿 画
  7月9日,一位网友在浙江绍兴本地论坛上发帖说,当天的《绍兴县报》头版刊登了三家违法排污企业的道歉书,内容几乎一模一样,并质疑“歉意何在”。其中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家企业刊登致歉信前有沟通,“可能大家都没什么文化”,所以才会雷同。(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影视剧中常说“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今同一张报纸、同一个版面,三家违法排污企业的道歉书竟然“雷同”,恐怕不是“巧合”这么简单吧?让违法排污企业在报上刊登道歉书,意在让这些企业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并改进工作,但如此“雷同”的道歉书,看不到一丝诚意,反而更像一种敷衍,还谈何反思改进?
  我们常说:态度决定行动。治理违法排污,让企业写道歉书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而今在道歉书上就如此马虎草率,又怎能指望其痛下决心、真下功夫治污呢?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在道歉书登报前的审查中,相关部门对雷同的内容竟视而不见,难道还提供了统一的版本和样稿?这样的形式主义,怎能让人对治污树立强大的信心?
  因此,笔者认为,在道歉书“雷同”这件事上,需要真心悔过的不只是违法排污企业,相关执法部门也应深刻反思。
发表于 2013-7-11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算好的,起码落款单位不一样。
发表于 2013-7-11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网络的功劳。
发表于 2013-7-14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糊弄政府,糊弄百姓。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向全世界推广中华文化瑰宝徐氏文化的联谊平台 ( 粤ICP备12026633号-3 )

GMT+8, 2024-12-23 13:18 , Processed in 0.200489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