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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24】徐大雯要求宋大嘴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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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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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著名导演谢晋的夫人徐大雯昨天收到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她起诉宋祖德、刘信达对谢晋的名誉侵权案已被立案审理。至此,这起曾在互联网上因宋、刘用个人博客恶意攻击谢晋导演引发的轩然大波,正式进入法律程序。上海新文汇法律事务所律师富敏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网络发生的名誉诽谤,往往受阻于取证环节,这也导致很多人在受到来自网络的诽谤时,大多采取“清者自清”的无奈回避,致使诽谤者更加肆无忌惮信口雌黄。这次谢晋夫人决心用法律武器维护名誉,实在是开了一个勇敢的好头。

 

  谢夫人是可忍孰不可忍终起诉

 

  徐大雯在起诉状中提出4项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撤销侵权文章;要求判令被告在相关媒体醒目位置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公开声明;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和为诉讼而支出费用合计人民币50万元;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昨天下午,徐大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她一生中第一次打官司,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从来不与人争长短的徐大雯,在短短的2个月里先后承受了长子与丈夫先后辞世的巨大悲痛,两被告的造谣诽谤,无异于在她伤口上撒盐。“我已经83岁了,先夫不幸去世的时候,我刚刚做完手术,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我与谢晋相知相恋相守60余载,人生伴侣突然撒手人寰,我已然痛心疾首。然而宋、刘二人却在这时候公然对谢晋进行如此卑鄙下流、污秽不堪的诽谤,形如鞭尸,更令我情何以堪!”更严重的是,在长达2个月的时间里,被告二人变本加厉,除了继续制造谣言一唱一搭诽谤谢晋,而且公然挑衅,“如此恶毒的谩骂和嚣张的气焰,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显而易见,这不仅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愤慨,而且构成对法律的挑战……”徐大雯说,打这个官司,不仅是为了给一生正派的谢晋维护名誉,给历史留下一个清晰的真相,也是为了社会公义:“他们做人不可以这样缺德!”

 

  律师调查揭被告亲兄弟信口雌黄

 

  上海新文汇法律事务所律师富敏荣律师介绍说,在接受徐大雯委托投入前期的调查取证阶段,他们奔走上海、绍兴、广州、靖江、山东、四川……“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到位,再难也要去奔走。”目前已经提交法院的35份470余页书证和大量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盘,都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和证人,还有必要的公证。“仅目前这些证据,就已然证明被告完全是恶意捏造事实,我们完全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在调查中,律师还发现,互相吹捧一唱一搭的两被告果然是一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孪生兄弟,虽然他们对外隐瞒真相以股东互称,但事实就是事实,他们的出生日期为1968年8月24日,两人身份证号仅差2位。江苏省靖江公安局团结派出所存档的户籍档案上明确地记载着“刘信达原名宋祖兴”。在他家的四口人中,宋祖德是长子,宋祖兴是次子。2002年8月,宋祖兴改名为刘信达,并于同年将户口迁入上海。

 

  富律师说,他们取证证实,谢晋去世当天,被告根本没有如其所称入住谢晋隔壁房间。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大量的酒店服务员、旅客笔录和酒店不间断监控录像、医疗鉴定均铁证如山,证明谢晋是单独入住,死于心源性猝死。至于被告恶意爆料炒作的所谓谢晋有私生子一事,律师也已有大量证据,证明完全是被告无中生有的恶意捏造。无论在博客上还是在面对媒体采访时,两被告都明确承认《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等博文是他们亲手所写,主观故意明显。“所有证据都会在法庭上公开,谢导完全是清白的。网络无边界,法律有底线,两被告必须为他们的恶意诽谤承担法律责任。”

 

  富律师透露,现在第一步打的是民事官司,“但我们不排除继续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09-2-2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有人如此恶毒!
 楼主| 发表于 2009-2-2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徐言平 于 2009-2-24 08:16 发表 为何有人如此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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