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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3-29 16:25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进入论坛来源: 荆楚网
25日,在杭州市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会议上,蔡奇市长透露,对自愿放弃宅基地、进镇落户的农民,杭州正在酝酿“三换”改革:即以宅基地换户口、住房、社保,而且在入学、就医上有优惠,还可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商品房购买也给予优惠(据2009年3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杭州正在酝酿对农民宅基地实行“三换”改革,同时给予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和商品房购买的优惠,这是推进城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举措,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 就现状而言,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对于许多具体家庭来说,宅基地一般都是几代人传承下来的,俗称“老宅院”。 目前,农民宅基地大量占用耕地,住房与种粮的矛盾日益突出,实行大规模村庄撤并整理土地迫在眉睫。近几年,杭州实行大规模村庄撤并,行政村已从4000多个减少到2000多个。预计2009年2012年间,每年通过宅基地整理复垦,就能挤出约4万亩土地。从中,人们不难看出撤并村庄整理土地的显著效益,让人们看到了复垦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巨大空间。 然而,宅基地与农民利益密切悠关,整理村庄复垦耕地谈何容易。我国《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显而易见,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的特点,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也就是说,权利人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将房屋连同宅基地一同转让、出租,可以利用房前屋后的土地发展庭院经济,收获种植和养植业生产效益,贴补家用。而在有些家庭看来,宅基地不仅是祖祖辈辈的生息繁衍之地,故土难离,而且宅院风水也是一笔无形资产,固守不舍,固守不舍,村庄撤并是好事更是难事。 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整理村庄,复垦耕地,需要与农村人口转移紧密衔接。突破农民故土难离、固守不舍的依恋家园情节,动员农民走出村庄,腾出宅基地作粮田,需要思想观念的更新,更需要优惠政策的牵引。像杭州那样用“三换”政策,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可就近入学、就医,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商品房时给予优惠等,让农民进城无后顾之忧。通过利益杠杆的撬动,鼓励农民走出村庄,主动让出宅基地,无论是看当前还是观长远,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民,是造福于民的一项好政策,值得借鉴推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云鹏 编辑:吴双建 详情请看: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0903/t62443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