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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 徐峰:医疗同城化需保持谨慎的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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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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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广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熊远大率队来到佛山,与佛山市卫生局签订了《广佛医疗卫生事业同城发展合作协议》。这意味着,广佛医疗同城化迈入实质性阶段。该协议还将两地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提上议程,双方确定于明年1月1日起实现两地的医疗检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互认。(4月18日新快报)
  在谈这个新闻之前,先说一下国家新医改方案。前不久,新医改方案在社会各界的千呼万唤中终于“全露面”了,倍受瞩目。新医改方案强调,屏弃市场化路线,要求医疗单位回归公益本性,强调其“公产产品”属性,这些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利好的消息。一般来说,中国的事情有中国的特色,比如一旦国家有某些大政方针出来了,地方政府总会在最短地时间内拿出“表态性”文件来与之相配套相适应,以表示自己是多么地与中央保持一致,多么地勤政爱民。也正基于这一点,我对广州佛山这个所谓的医疗同城化协议持谨慎的乐观态度。按说,这确实是好事,是减轻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有力举措,好处一眼便知,一张检验报告单通两市,既能避免重复检查,又能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缓解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何乐而不为?怕就怕只是有关部门的一相情愿。
  医疗同城化和报告单互认,真的能达到遏止“看病贵”难题吗?我想,未免浮于形式和走过场的味道。如果真的能解决问题,我想早就应该实现了。也不至于现在很多民营医院用“有报告单不重复检查”作为幌子来从公办医院里分流患者。关于医疗检验报告单互认的问题,早在2006年2月24日国家卫生部就发布了《卫办医发[2006]3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头文件里说的就是这个事情,旨在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的就诊费用和简化患者就医环节。卫生部出台的通知都过去三年了,有多少地方能够做到?又有多少医院能够做到呢?这种东西,象征的意义远远要大于实际意义,看着好看,要想真正吃到嘴里就难了。
  人什么都不怕,就怕生病;生病本来就挺可怜的,可是“大处方”和“重复检查”等又张着血盆大口等着你。我们当然希望能一张报告单通用,但是也就是希望而已。之所以好看不中用,说来说去还是与医院利、医生利益有关,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来”。现在的医院(不仅仅是民营医院)有几家真的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那些人道主义精神,他们早就束之高阁了。想想也能理解,现在的医院,即便是公办医院,他们也不是完全地吃皇粮,既然皇粮吃不饱,他们当然得自己“觅食”。从哪里觅?当然只能从衣食父母——患者那里寻求。作为医院来说,医院用自己的钱或者贷款购买医疗检查设备,这些设备动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如果不在一定的时间内收回成本和创收的话,他们仅靠国家的那点财政拨款,那医院就没法子开下去了;作为医生来说,也有自己的难处,不多挣点诊疗费用,又如何多拿点奖金和提成养家糊口呢?如果仅仅靠那点工资的话,以后估计“白衣使者”是骂人的话了。医院、医生都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如此一来,各家医院肯定是只认自己的检查结果,即便是你上午在人民医院做的检查,下午到了中医还得重做。凭什么说你们医院检验的就是准确的,我们医院检验的就是错误的?这还真说不清楚,既然说不清楚,那就重做吧,患者还得埋单。由此看来,这种互认医院检验单的措施,医院、医生能答应吗?即便是采用行政命令来执行的话,恐怕医生们总有办法让这笔损失从患者身上捞回去。
  其实,医学是很专业的学科,我们所说的医学检验也通常是指西医而言,西医属于循证医学范畴,在一定情况下,检验结果自然可以经受得起反复实验。从这个角度上讲,医学检查报告单应该是可以互换的,如果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容易办到的,即采用独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结论,真正意义上实现医学检验资源的优化整合。不过,中国人多,吃饭的医生也多,如此一来,恐怕是很多医生,尤其是检验医生就要失业了,这种办法似乎目前也是一种“宏大叙事”的想法。
  互认医院检验单、医疗同城化作为老百姓的愿景,作为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一个方向,自然是大势所趋。我们相信,这一天会早点到来。但是别忘记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是不是签订了个什么协议就可以实现的,还是保持谨慎的乐观为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峰 编辑:王德民
详情请看: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0904/t648603.shtml
发表于 2009-4-20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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