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基金管理模式、投资基本规范等问题形成共识
□本报记者 徐畅 北京报道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3日透露,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近期发改委准备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上报国务院。
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徐林说,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形成基本草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对象基本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资本资质、投资基本规范等基本问题上形成了共识。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协会筹备组组长、北京PE协会荣誉会长邵秉仁表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但投资资金主要流向基础建设和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并未得到改善。
“越是在特殊困难的时期,很多企业有股权融资的需求。同时,越在市场不景气、企业兼并频繁的时期,股权投资机会也恰恰是比较多的。”徐林表示,当前政府部门需要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这类工具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大陆市场活跃的股权基金有568只,总募集资金额是3095亿美元。其中,外资324只,募集总额2954亿美元,占总募集金额的95%以上。本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道路还相当漫长。
有专家认为,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是导致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邵秉仁指出,“国内并不缺钱,保险、社保、企业年金、银行等主流资金,完全可以供给股权投资,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支持,所以这些资金很难进入到私募股权投资里来。”
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熊焰表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主要是因为国内基金募集的资金有很多是社保基金等公有或类公有的资金,这些资金涉及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与股权投资基金的“私募”性质有一定冲突。因此,如何有效控制风险是监管部门考虑的核心问题之一。
据介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在权限范围内,颁布实施了促进当地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并自发成立了股权投资行业的自律组织,这对推动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