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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向] 徐林:一两年内将城投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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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6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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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投债依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昨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在“中国城投债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指出,目前直接融资方式占比依然较小。他指出,这一两年内要将城投债做大。

  直接融资占比不高

  今年以来,城投债出现爆发式增长,成为企业债发行的主力军。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城投类企业发债期数和发债规模占企业债的比例分别为51.92%和38.13%。而在2008年,这两个比例仅仅为26.22%和12.67%。

  徐林指出,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中央政府提供的额度为1.18万亿左右,将近1.65万亿的资金需要通过市场融资来完成,这必然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套支持。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并不乐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就成为必要的融资途径。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我国共有3800多家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债券融资的比例不到10%,公司发债也仅占全部负债的15%左右。

  “包装”隐患

  尽管城投债的增长在刺激经济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风险依然不容忽视。

  徐林指出,城投债的隐患首先表现在其“包装”过程中。资本注入和收入来源上存在一些虚的成分,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偿债能力。

  城投债的评级也受到质疑。由于目前整个评级业的发展还并不完善,评级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评级结果不够客观,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

  徐林透露,此前发改委曾计划出台一份文件,将城投债的发债主体评级定为AA-以上的企业,债项评级要到AA+,但随后发现,后期申请的城投债评级结果中,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企业已经全部消失。这样一来,从评级方面对发债进行控制的希望落空,文件也不再出台。

  他指出,目前在城投债的管理方面依然面临比较复杂的局面,国外市政债的经验也不易借鉴。因为我国地方政府并没有完整的资产负债表,而中国的地方政府也存在很多不确定的产生收入的因素,如转移支付等。

  徐林指出,需要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如评级公司,使得评级结果更加客观,可以考虑让债券投资者对评级公司打分等。

  现行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进一步完善。按照目前的做法,很多大型基建项目不能进行债券融资,像京沪高铁这类项目作为单独的主体,不具有净资产,也不满足三年利润收入的相关要求,但是未来这些项目都有可能产生良好的收入。

  徐林表示,这一两年要把城投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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