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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明轩:“凤凰女坠亡案”案情还会密封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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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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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轩 法律工作者

凤凰女阿红坠亡案又有新进展。10月20日,凤凰县一名副县长将阿红第三次尸检结果送到其老家。鉴定结果为:阴道分泌物中未检验出受害人阿红生物成分以外的成分。也就是说,**依然没证据。(10月21日《中国妇女报》)

死者家属对此结果表示无奈,“尸体已经火化了,我们没有办法了”。问题是此前几份尸检报告内容不一,家属强烈质疑,尸体何以会被早早火化?原来家属坚决不同意,但凤凰县多位领导称:“你们不同意的话,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强行火化。”为遵守这条子虚乌有的法律,家属妥协了。

说“**依然没有证据”,这话道出本案的蹊跷所在。这本是刑事案件,应由政府为死者家属主持公道,查明案件,依法收集犯罪证据。现在却变成苦主单方面在控诉凶手,更奇怪的是当地政府俨然成了嫌犯的代理人,承担了被告人家属以及律师的责任。于是,本案就成了受害者与政府的博弈。

且不说垫付赔款、强令火化尸体,是出于什么目的,当地警方早在一个月前就公布破案了,公众却至今不知本案起码的案情:是**,还是猥亵?查明案情是司法机关之责,不是死者家属之责。总不能把刑事案当成民事案办———谁主张谁举证,受害者拿不出被**的证据,你就宣布无罪吧?5个凶手是如何供述的?如何下的**?这么长时间了,司法机关总该查清了吧?

但当地相关部门却对案情守口如瓶,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领导拒不回答记者提问;之后,还警告记者的采访是骚扰,要报110。再到如今,副县长千里迢迢送去尸检报告,难道只为说一句:你还是没有证据吧?且看案情能不能密封到开庭那天。

不过,凤凰县相关部门会不会以受害者是未成年人、保护隐私的名义,不公开审理?当地领导以子虚乌有的法律强行火化了尸体,再以保护死者权益的名义秘密审理,也未必不可能。但假如真这样做了,凤凰还要不要政府公信这个“名节”了?

发表于 2010-10-2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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