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徐培午 于 2013-2-18 19:09 编辑 ; G* d: }9 f1 _3 G' [. j
1 V- q! Y t/ F 据史谱考证,黄帝玄孙伯益辅佐舜、禹治水教民有功,赐姓赢,其次子若木封于徐,建徐国(今江苏、安徽一带),子孙遂以国名为姓,至今已4200多年,传150多代。唐末天下大乱,世人避乱四方。唐英国公徐懋功后裔一支,自山东离狐(今单县)逃难,几经颠沛流离,约于宋绍兴初年(1131年左右)在新泰县之和庄村东北落户,繁衍生息,因姓命村,曰:徐家庄。传至今已60余代。 宋金之末,元太祖铁木真命太师国王木华黎大将经略中原,凡抵御蒙古军队进攻的城市,破城之后,除工匠、医师、卜士外,“不问老幼妍丑,贫富逆顺,皆诛之,略不少恕”(《蒙鞑备录》)。经过二三十年的战争后,“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帛子女、牛马牲畜皆席卷而去,房庐焚毁,城郭丘墟”(《两朝纲目备要》卷4)“河北、河东、山东郡县尽废”(《静修先生文集》卷16)。“元自太祖称尊,至世祖灭宋,相传其屠戮人数共一千八百四十七万有奇”(蔡东藩《元史演义》)。在此背景下,新泰徐氏也自难逃劫数,由故里徐家庄纷纷外逃避乱,流亡新泰各地,甚至远徙外县。元元贞二年(1296)莱芜教谕李锐在为新泰徐氏所撰《徐公孝思之记》中云:“值天兵南下,徐氏宗亲或灭身殒命,或逃难解散,俱不知其所往”。而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新泰徐氏族人、曾任花县正堂的徐有尚在《元太守中宪大夫后赠光禄大夫徐公状记》云:“值元兵向午,我徐氏几聚族而殲焉,祖茔仅存公之一家,因乱亦窜他乡。”他在《徐氏之原始由》中又云:“闻当年元兵向午,时我宗亲灭身者,百有余奇,逃难者数百余众;及元称帝,而祖茔中仅琛祖一家,小茔内第有曾祖一人,是我徐氏固几聚族而殲也。”由此观之,当时新泰各地经受的灾难之深之巨。 《平阳徐氏族谱》等史料表明,在宋金末期,新泰徐家庄徐成有四子,长为徐胜,次为徐曾,三为徐晏,四为徐滕。蒙古经略中原,时局动荡艰辛,兄弟天各一方。徐胜迁蒙阴莫庄(后人于明初复辗转迁回苏庄),徐滕远迁山西;在新泰只有徐曾、徐晏二人。后因徐晏殒于兵事,徐曾乃携徐庭、徐江二侄背井离乡,四处逃难。徐江即徐琛之父,徐庭即其伯父,徐曾则为徐琛之二祖父。 在元太祖铁木真晚年,特别是元太宗窝阔台继位大汗后,元帝重用“治天下匠”耶律楚材,接受他的建议,禁屠城,招流亡,立课税,重儒学,奖垦荒;制定临时法律《便宜十八事》,打击地痞流氓,严禁滥杀百姓,禁止豪夺民田。尤其是金亡(1234年)之后,战场从黄河流域南移到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中原战事渐息,社会秩序渐定,北方流亡的人口逐渐固定下来,经济慢慢得到复苏,元初出现了比较稳定的“中统至元初治”。在这一时期,劫难余生的徐曾与其子侄们,陆续回到徐家庄。约在中统元年(1260)之前,因子孙渐大,徐曾率部分族人迁出徐家庄,立村苏庄。徐庭、徐江及其后人仍守故里。新泰徐氏一族经过苦心经营,渐渐家道中兴。自此,新泰徐氏成为徐氏大家庭中的一个独立分支,徐家庄遂为新泰徐氏望族之发祥地。按:《徐公孝思之记》载,“庭、江皆公之侄,同居于故庄数年,伉俪辑睦,庭无闻言,各皆生子,咸喜曰:天不绝徐氏矣,使各得一子。及长,公兴心迁居于本林之东北,置买田土,因而家焉”(《徐公孝思之记》)。 徐琛有孙氏、邵氏二夫人,生四子,长为徐繁,次为徐亨,三为徐震,四为徐彬。“彬字雅儒,荫黄州路麻城县尉”(《徐公状记》),官秩从七品,主捕盗治安之事。按:“荫”,即指徐彬承父恩泽而得官受禄。 徐琛功显元朝,名垂史册。在明代天启《新泰县志》,甚而明中期(至迟在万历四十七年前)《新泰县志》,已将徐琛与其二弟徐琰(字国色,敕封少中大夫,官秩从三品)列为新泰名臣,加以褒扬。按:明万历四十七年(1620),新泰明经进士、花县正堂徐有尚在《徐公状记》载:“相元在名臣之五,弟琰在名臣之六,载诸县乘,可考而知”。“县乘”,此即指新泰县志。可见,天启《新泰县志》之前至少还有一部县志存世,详载徐氏之事迹,惜已散失不见。 $ H! f7 z7 F/ v
明朝正德四年(1509)九月,徐世荣曾孙徐肫在徐家庄始建徐氏祠堂,祀徐琛为名祖乡贤。清顺治十一年(1654),《平阳徐氏族谱序》以“德高位显”推徐琛为“新泰徐氏始祖”,迄今近四百年来为新泰历代徐氏后人所公认。此为今所见最早明确称颂徐琛为“新泰徐氏始祖”者。按:新泰徐氏树徐琛为始祖,并非以迁入新泰徐家庄早晚而论。古人立族谱,常将历史上族姓中德高权重的先人树为始祖,以示族人门庭荣光显赫。
3 Z0 R8 x( n0 c9 U" h: {: A
据《平阳徐氏族谱》记载,自元治至三年(1323)首立封公神道碑至今近七百年间,新泰徐氏曾大规模修缮祠堂六次、重修族谱九次;并多次延请文人名士撰写徐琛行状事迹,载入族谱,以昭后世。如今,徐琛已不仅仅是新泰徐氏的荣耀。1994年,泰安市政府将徐琛墓确定为“首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求“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设立美观大方的保护标志,健全有效的保护组织,建立科学翔实的档案资料”(《泰政发[1994]34号文》)。2001年,泰安市文物局批准修复徐琛墓(《泰文物[2001]13号文》)。2007年,泰安市政府对徐琛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界定,“以墓与神道为中心,南北长118米、东西宽66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泰政发[2007]31号文》)。徐琛及其墓地文物,已纳入了泰山大历史文化遗产重点保护之列。 ! Z4 b" B! v4 c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