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云鹏
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属机构计划招考公务员15526人,招考职位和人数都比去年有所增加,尤其是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招考比例大大增加。(据2009年10月16日中广新闻网)
而来自新华网15日的报道说,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1.5万人,七成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这一条件让准毕业生们叫苦不迭,同时也困惑不已:什么经历才算“基层工作经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给出具体解释是: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为什么要强调考生有“基层工作经历”呢?这主要是由于基层是社会或者某种团体(如军队)的基础,基层工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的最基本的服务载体与实践阵地。公务员基层的社会阅历、感知领悟、工作经验、素质能力等,对今后从事实际工作具有奠基性的意义。可以说,有了这样的经历,就能够有效避免“三门(家门、校门、机关门)公务员”本身所因有的“先天不足”,增强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出谋划策和服务指导的实效。毕竟,中央国家机关是决策与指导的领帅机关。从这种意义上说,招考公务员限定有“基层工作经历”也是应该的。
然而,并非所有招考岗位都有七成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录用处处长吴孟胜就此曾特别强调指出:我们指的是中央机关和省级直属机构招录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要达到70%。也就是说,对于地级市和区县级的直属机构,并没有基层经历的限制。相反,很多区县的岗位要求的却是应届毕业生。
其实,公务员招考设“基层”门槛这一制度安排也是一种导向。一是便于提升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国家机关决策管理与服务指导的水平质量。二是有利于鼓励和吸引应届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引导人才合理流动。从实际报考情况看,报考基层尤其是西部边远地区职位的相对比较少,竞争相对比较弱,为此,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了这些职位很大的倾斜,这样做有利于考生选择这些岗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有所作为、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