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一家被誉为“中国第一家获准发行A股的全自然人公司”上市。上市前,公司的股权结构设置近乎完美,5名自然人股东,任意3位股东联合起来都可以否决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国内一家颇有影响的财经杂志,曾将这家公司连续评为年度最佳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上市后,公司讨论重大决策时,也有不同思想的交锋和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论。就是这样一家上市公司,重大决策仍然连连失误,7年上市史,就是一个不断寻找项目、不断亏损、不断无效消耗募集资金的过程。从2002年至2009年上半年,业绩逐年下滑,累计亏损达7803万元。公司上市前账上现金1.4亿元,上市融资4.77亿元,经过7年发展之后,2009年中报账上现金却不足9000万元,这期间只有一次约5000万元的分红。更令投资者担忧的是,公司转型至今未找到方向,项目换来换去,屡战屡败不说,主营业务收入也从上市时的3.63亿元下滑至2008年的1.89亿元,减少近一半。
问题的原因是决策失误,公司创始人股东长期分成两个阵营,董事长等3人为技术派,另2人为市场派。上市后,公司对是技术主导还是市场主导,产生了分歧,股改后的3年中,纯技术派执掌的公司并没有找到新的业务突破口,3次主业转型均告失败,经营结果表明,市场派才是正确的,但无法主导公司的决策。
公司虽然股权结构合理,但却没有发挥纠错作用。在流通股东基本不参加决策的情况下,公司的决策主要取决于5个创始人股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2名创始人股东,合计持股数只占23.6%,第一大股东、董事长虽然持股只有22.7%,但另外2名创始人股东向来以董事长马首是瞻,3人合计持股则占总股本的51.2%。尽管股东大会上,市场派提出反对意见,但董事长的经营理念仍可以股东大会上顺利通过。尽管可以通过向外部征集反对票以否决技术派,但两名创始人股东中,一名是董事长的妻弟,一名是与董事长艰苦创业的战友,或碍于亲情,或碍于友情,难以下此决心。
这家公司的情况表明,公司治理结构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好的治理结构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正确性,还受到高管们的认知因素、人情因素、社会因素、习惯因素、性格因素等多重影响。在治理结构较为合理的情况下,有些公司仍然会发生经营决策错误。
从推进公司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着眼,愚以为,应当引入董事长引咎辞职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能有效地挽救公司于颓势,这是比较好的选择,对董事长个人来说,也是不错的结局。这种机制,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已成为惯例,既然自己无法将企业经营好,扭转困境,就痛痛快快地辞职,让能干的人上来。但在我国目前还不容易做到,尚未形成因决策失误而辞职的氛围,一些人还很恋权,不肯轻易放弃权力。当然,作出这种决定,当事人自然是痛苦的,作为董事长来说,需要消除几种思想障碍。一是一贯正确。一个人从白手起家,把一个企业办成在全国都有影响,并且走上资本市场,殊为不易,董事长无疑是成功人士。但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在市场初始阶段,抓住一个产品就能创造一片市场,他们是先行者,是胜利者。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成熟,资本大量进入,竞争加剧,就需要转换思路,适应变化了的环境。一次正确,不等于永远正确,在这个阶段你的理念正确,取得了成功,但在另一个阶段,继续坚持这种理念就可能不合时宜,不会成功,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形势变了人的理念必须随着改变,不变就要落伍。二是对公司割舍不断的深情。从零开始,自己亲手创办的企业,发展到具有一定的规模,凝聚了自己的心血,洒下了辛勤汗水,倾注了全部热情,寄予了全部希望,公司就象自己的命,现在要突然离去,难分难舍,放心不下,这也是人之常情。但喜爱这个企业,就要希望它好,希望它发展壮大,既然在自己手里没能办好,让别人接手将其办好,不是一样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同样值得高兴吗。三是太在意别人对自己功过的评说。俗话说,谁人背后无人说,那个人前不说人。因为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自动辞职表明自己对此承担责任,这是有担当、有责任心的表现。辞职是件很正常的事情,辞职并不表明自己什么都不行,以后有合适的机会,还可以再任职,在这里辞了职,也可以在别的地方任职,搞经营不合适,搞技术或干别的工作可能得心应手,甚至会干得很出色,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是也。至于别人说什么,太可不必去管它,公道自在人心,历史自有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