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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轩 法律工作者 10多年前,张艺谋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女主角秋菊挺着大肚子为自己的男人“讨个说法”的形象深入人心,成为中国人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苏醒的象征。然而,当年电影的取景地———陕西陇县“秋菊山庄”今天却成了当地关押上访者的“黑监狱”,秋菊们不仅打不成官司,连城都进不了。(11月3日《瞭望东方周刊》) 被关押的上访者中,有的是因拆迁后政府补偿的土地根本无法建房的,有的是因自己不走后门就没能拿到教师编制的……上访者被截访后关押在这里,被搜走财物,食物是“早晚一个馍、一碗汤,不给菜吃,中午一碗面条不放菜”,并且时刻活在摄像头监控下。但这里却不是法定的羁押场所,而是“旅游景点”。 当地的乡长对媒体讲得很坦率:县上把访民关进秋菊山庄,就是要他们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出省上访,甚至从此断了上访念头。但“秋菊们”进不了城,打不上官司,不给城里的上级领导找麻烦,并不意味着问题就解决了。当信访的减压阀功能被破坏,当“秋菊们”连打官司甚至是进城的权利都被野蛮剥夺时,他们可能会选择过激和非法手段“讨个说法”。 2005年国务院制订的《信访条例》原本被寄予“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厚望,然而,在某种怪诞的官员考评机制中,息访、截访成为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信访条例》中访民的权利被雪藏了,于是催生出种种怪象:黑宾馆关押访民、黑保安公司押送访民返乡、访民被关进学习班、被投入精神病院……还有今天的秋菊山庄关“秋菊”。 秋菊山庄就是黑监牢,关押访民就是非法拘禁。《信访条例》第四十条明文规定:对“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等情况,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些逼着“秋菊们”学习《信访条例》的人,你们自己有没有学习这一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