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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林:“客户慰问明细表”上的官员须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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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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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有网友捡到一份“天邦达成都公司中秋国庆双节客户慰问明细表”,并将其传到网上。该明细表显示,公司慰问的“客户”包括四川省建设厅、人事厅、省国资委等54名官员,其中多名厅级官员的慰问金为5000元。对此,天邦达母公司相关人员一再强调,这个慰问计划并未兑现。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我感到有三处疑点:
  其一,天邦达母公司执行总裁李某致电记者称,这个表纯粹是成都公司“瞎弄的,为了好走账,欺骗集团公司”。但问题是,双节客户慰问明细表上,数十名官员有名有姓有单位,若集团要落实“被慰问”的具体情况,只须打几个电话就成了。难道成都公司几位高管吃了豹子胆,弄虚作假,就不怕哪天穿帮?
  其二,天邦达公司一工作人员坚称,表格上没有收款人签名,因此不能证明钱已发出。这样的解释实在蹩足,“此地无银”的意味也未免太明显了一点。现实中,哪个“被慰问”的官员会傻到在收钱明细表上签上自己的尊姓大名呢?
  其三,在客户慰问明细表中,多笔涉及厅级官员慰问金的直接经办人,标注为成都公司“汪总”。这就是说,厅官们的5000元慰问金,可能都是由这位汪总亲自送上门去的。如果仅仅是一个未经批准,“没有实施”的计划,似乎没必要细化到这种地步吧?
  根据现行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倘若真正依法办事,名列这份客户慰问明细表的厅级官员,都必须自证清白才行,否则,均可被纪委双规,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笔者以为,当地监管部门应该将被曝光的客户慰问明细表,视作一封另类举报信,不妨来它个按图索骥,看看表上有名的50余名官员,今年双节究竟接受了天邦达的“慰问”没有?这些年来,他们还被哪些企业“慰问”过!
  □徐林林(媒体人)
发表于 2010-12-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慰问计划并未兑现’——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谁敢在表上签名啊?有自己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吗?
发表于 2010-12-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工资失误,故意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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