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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大发:依法制裁散布“世界末日”言论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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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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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社会和网络上出现“2012年12月21日是所谓‘世界末日’”的言论,国内外多名科学家及宗教界人士一致批驳所谓“末日”谣言。12月9日,重庆荣昌县两名人员在街道利用喇叭向过往群众散发“世界末日”等歪理邪说,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行政拘留。12月12日,两男子在重庆北部新区627公交站站台散发“世界末日”传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行政拘留。(12月15日《重庆商报》)
  读罢新闻不仅为重庆警方的行动较好,遏制“世界末日”论除了需要在对民众进行科普知识宣传外,还要对那些恶意散布谣言者予以严厉打击,两手都硬抓双管齐下才能起到最好的以正视听效果。
  “世界末日”论谣言对社会的破坏性很大。有的人信以为真突击花钱,“人在钱却没了”,会引发家庭纠纷,甚至妻离子散。有的人在邪教的蛊惑下做出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事情来。还有的是利用世界末日谣言去骗人钱财,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引发了巨大的社会恐慌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当此时,除了社会科学家宣传部门等要站出来澄清科学真相外,公检法等部门不能袖手旁观,也应该积极站出来应对。对那些借机编造、散布谣言,诈骗敛财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恶意散布“世界末日”谣言者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施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情况严重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针对现实中的有意散布“世界末日”言论者就要严厉予以法律制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现出震慑力来。
  除了对发传单散布世界末日谣言者要依法处罚外,对那些利用网络媒体散布以及超市广告设计世界末日大甩卖型散布谣言者也要予以法律打击。虽说随着“世界末日”这一天很快到来后,谣言会不攻自破,但在未到来之前予以积极干预和打击,挽救更多糊涂的人,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才是最好的。
  来源:荆楚网
发表于 2012-12-1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反驳和严厉打击相结合。
发表于 2012-12-1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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